关于转发《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“十三五”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“中小学智能实验教学系统的构建与应用实践研究”子课题的函》的通知
文章来源:青岛市教育局2019年11月18日
各区、市教育(体)局,高新区人才服务和教育体育发展局,局属各学校,有关民办学校:
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“全国教育科学‘十三五’规划2019年度教育部重点课题立项通知”,由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申报的课题“中小学智能实验教学系统的构建与应用实践研究”,已被批准为全国教育科学“十三五”规划2019年度教育部重点课题,课题批准号:DCA190327。现将“中小学智能实验教学系统的构建与应用实践研究”的子课题管理办法、子课题申报指南、子课题申报审批书(见附件1、2、3,简称《子课题管理办法》《子课题申报指南》《子课题申报审批书》)印发给你们,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积极组织子课题申报,为智能技术与实验教学融合创新的国家教育科学研究贡献青岛智慧。
一、申报时间
11月4日——12月30日。
二、申报主体
单位或个人均可
三、申报要求
1.请各相关单位或个人认真阅读《子课题管理办法》《子课题申报指南》,填写《子课题申报审批书》(电子文档于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官网下载)。
2.请各相关单位或个人在12月25日(星期三)12:00前将《子课题申报审批书》纸质版(一式三份)送至青岛市教育装备与信息技术中心715办公室(市北区延安一路29号乙),电子文档通过邮箱发送至362348418@qq.com。
未尽事宜,请与市教育局装备信息中心联系。
联系人:张翔;联系电话:82710619
附件: 1.中小学智能实验教学系统的构建与应用实践研究子课题管理办法.doc
2.中小学智能实验教学系统的构建与应用实践研究子课题申报指南.doc
3.中小学智能实验教学系统的构建与应用实践研究子课题申报审批书.doc
青岛市教育装备与信息技术中心
2019年11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