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青岛市第四届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的通知
文章来源:青岛市教育局2019年05月09日
各区、市教育(体)局,高新区人才服务和教育体育发展局,局属各学校,有关民办学校:
根据《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实施2019年青岛市中小学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工程的通知》(青教办字〔2019〕30号),市教育局决定开展青岛市第四届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(以下简称NOC活动)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参加范围
青岛市中小学生。
二、项目设置
活动项目分为在线作品类、现场竞技类两大类(具体赛项设置见附件)。
三、活动时间
活动报名时间:2019年5月15日-5月24日;
在线作品类作品上传时间:2019年5月25日-6月15日;
现场竞技类项目比赛时间:2019年6月1日。
四、其他要求
1.各项目将根据成绩按照2:3:5比例分设一、二、三等奖,一等奖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称号,由青岛市教育局颁发获奖证书。
2.本次活动报名、作品上传及信息发布通过青岛教育e平台(http://www.qdedu.net)进行。
3.活动分为小学组、初中组、高中组(中职组)三个组别。各区市每项比赛限报4支队伍,局属学校及有关民办学校每项比赛限报1支队伍。如项目报名学校的数量少于2所,则不设置该项目。
未尽事宜,请与市教育装备与信息技术中心联系。
联系人:黄建勇,联系电话:82734273
附件:青岛市第四届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赛项设置
青岛市教育装备与信息中心
2019年5月9日
附件
青岛市第四届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赛项设置
一、在线作品类项目设置
1.动画创作
2.微视频创作
3.移动端网页创作
4.技术发明创新
5.3D智能作品创作
二、现场竞技类项目设置
1.智能物联网创新设计
2.机器人创意设计与技能挑战
3.物流机器人
4.智能物管大师
5.智能环保机器人
6.人形机器人任务挑战
7.无人机协同竞技
8.机器人越野
9.机器人无人驾驶
10.智能园艺家
11.智能餐饮机器人
12.FEG智能车
以上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青岛教育e平台(http://www.qdedu.net/eportal/ui?pageId=6902&articleKey=14192&columnId=6824)。